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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召开2月份所务会


     2月27日,我所召开所务会。会议,首先由我所杨律师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政治学习,学习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(中央一号文件)》,通过学习,找准法律服务的突破点和增长点;其次,杨律师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。包括:

(一)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法;
(二)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;
(三)三明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;
(四)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;
(五)国家税务总局关于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有关事项的公告
(六)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》
(七)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;
(八)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(九)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(十)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
(十一)法答网精选答问(第13批)
(十二)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
(十三)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
(十四)《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2024年下半年会员违规惩戒处罚情况的通报》(闽律通【2024】102号)
         再次,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,党员对自身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剖,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我所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测评;最后,专职律师对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案件进行讨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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