凯悦房地产和山海大酒店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束 尤溪县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七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召开,会议要求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、出资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前,对尤溪县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、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、尤溪县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(草案)进行表决。第一次表决,三项议程均未获得通过。根据规定,管理人决定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、尤溪县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(草案)进行二次表决。截止2023年6月12日表决结束,经统计,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、尤溪县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(草案)二次表决仍未通过。
尤溪县山海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召开,会议要求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前对尤溪县山海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。第一次表决未通过。根据规定,管理人决定,对该分配方案进行表决。截止2023年6月12日表决结束,经统计,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次表决仍未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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